一、背景

“聚力应急基金”由北京师范大学-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UICEF”)发起,旨在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受困的北京师范大学-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(以下简称“UIC”)的学生提供援助。“聚力应急基金” 为长期基金,遇到突发事件时启动。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自然灾难、传染病疫情等。

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,“聚力应急基金”首次启动,资助对象扩大到感染新冠肺炎的 UIC 教职员和校友。

 

资金来源

1、UICEF向广大教职员、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大学发展的热心人士进行募捐;  

2、 UIC校长、UICEF 主席汤涛院士将按照本次募集金额的5%给予捐赠支持;

3、UIC将给予最终募集金额等量配额支持。

 

资助对象

1、 感染新冠肺炎的 UIC 教职员、在校生、校友;

2、受新冠疫情影响,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的 UIC 在校生。

 

资助分类与评审指标

“聚力应急基金”设立的初衷是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受困的UIC师生、校友提供相应援助。学校以“应助尽助”为原则,不设名额。

1)针对第一类资助人群,将相应获得以下一次性资助:

资助对象

资助额度()

基本申请条件

教职员

2

UIC在职教职员,提交疾病证明。

在校生

3

患病期间为UIC在校生(含本科生、硕士/博士研究生、博士后),提交疾病证明。

校友

1

患病期间已于UIC毕业,提交疾病证明。

2)针对第二类资助人群,将依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档次给予必要的资金资助。

3若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两类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,则取金额较高的作为最终资助标准。

1:申请指标及分值参考

序号

家庭情况

证明材料(扫描件)

参考分值 (分)

1

申请人监护人一方或双方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而死亡

户口簿、死亡证明、疾病证明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

200

2

申请人监护人一方或双方确诊感染新冠肺炎

户口簿、疾病证明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

100

3

受疫情影响,家庭收入中断/骤减

失业、破产、停产、停工等相关证明

100

4

申请人居住地属于疫情高风险地区

疫情期间居住证明

50

5

申请人为建档立卡户

扶贫帮扶手册、户口簿等

30

6

申请人为孤儿

孤儿证明

30

7

申请人在UIC就读期间曾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估认定为:特别困难。

以广东省学生资助系统为据,无需额外证明

30

8

申请人在UIC就读期间曾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估认定为:比较困难。

以广东省学生资助系统为据,无需额外证明

20

9

申请人在UIC就读期间曾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估认定为:一般困难。

以广东省学生资助系统为据,无需额外证明

10

10

监护人一方抚养

相关证明

10

2:各资助档次对应的指标分值及资助额度

资助类别

档次

对应指标分值(见表1

资助额度()*

关爱补贴(一次性)

Ⅰ级

须至少满足条件1且分值在300或以上

10

Ⅱ级

须至少满足条件2且分值在210或以上

5万或以上,10万以内

Ⅲ级

须至少满足条件3且分值在160以上

1万或以上,5万以内

Ⅳ级

须至少满足条件3且分值在110以上

3千或以上,1万以内

 *备注:学校视每位申请人的实际情况,结合评审委员会的一致意见决定最终资助额度。实际评选分值可能与上述参考分值略有偏差。评审委员会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
 

申请时间:

 2020716-2020915

 

申请方式:

请于UICEF官网(https://web.uic.edu.cn/cn/foundation)或微信公众号(微信搜索:UIC北师港浸大教育基金会)下载并填写申请表,并随附相应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uicef@uic.edu.cn

申请人须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。

 

评审、公告与资助发放

 1、评审

 1)由 “聚力应急基金”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、批准。

 2)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:

 主席:UIC党委书记/副校长/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主席

 秘书:UIC发展处助理处长

 委员:UICEF秘书长、 UIC校方代表2名、 UIC校友代表1

 3)评审时长为申请截止后的2-4周,紧急情况加急审批。

 2、公告

 1)评审结果应在UICEF官网及UICEF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,内容包括:获资助者名单及相应资助金额。

 2在此期间,如公众对资助结果有异议,应尽快发送邮件至uicef@uic.edu.cnUICEF提出。

 3公示结束后,由UICEF提交受资助名单至“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”存档。

3、资助发放

 1)UICEF根据公示的评审结果发放资助。

 2在校生资助将默认由UICEF直接发放至学费缴付银行卡账户;教职员资助发放至工资卡,校友资助发放至其提交的银行帐户。

 3如获资助在校生于申请学年有欠学费记录,则此笔应急资助将优先抵偿所欠学费。资助金将拨入获资助学生的银行卡账号,随即于当天再自动扣除学费部分。

 

其他事项

 1、违反校纪,受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,申请可能被退回。

 2、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、资料被举报发现,一经核实,将立即取消申请资格;如资助已发放则应全数退回至基金会账户。

 3、“聚力应急基金”申请及评审具体实施落实由UICEF承担并负责解释。本资助方案自202071日起实施。

 咨询电话:0756-3620692 / 13825699602 金老师(办公时间:周一至五8:30-17:30)

 下载材料请用PC端查看,如遇问题,请发送邮件或拨打电话问询。

附件1:聚力应急基金--申请流程及填报指南

附件2:聚力应急基金资助申请表--在校生

附件3:聚力应急基金资助申请表--教职员

附件4:聚力应急基金资助申请表--校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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